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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9.3万元被列失信名单没法买机票主动还钱

时间:2015-03-03

  近日,因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云南昆明的孙先生主动到威海高区法院履行了义务,一次性还清了9.3万余元欠款,以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

  2012年,威海的张先生在工作中不慎从梯子上滑落摔伤,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通过威海高区法院判决,其单位云南某通信公司赔偿张先生各项费共计用9.3万元。

  判决生效后,云南某通信公司负责人孙先生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但由于孙先生的经营场所所在云南省昆明市,在威海市高区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本案辗转昆明和威海两地,但终因无法找到可供执行财产加上联系不到张先生,案件一直处于无进展阶段。

  自2013年起,国家多次颁布关于惩治“老赖”的规定,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有能力拒不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规定的情况,高区法院遂将孙先生纳入“失信名单”,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2015年2月初,孙先生因急事需乘坐飞机前往外地,但因其被纳入“失信名单”被限制高消费人,进而被民航部门限制购买机票。

  为摆脱这一困境,孙某主动联系上威海高区法院,请求将其从被限制人名单中删除。法院告知孙先生,只有完全履行义务才能将其从限制高消费人名单中去除。

  2月11日,孙先生一次性将所欠款项和执行费用共计9.3万元全部交至威海高区法院。履行义务后,威海高区法院对孙先生限制高消费名单及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进行了屏蔽。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彻底执结。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威海高区法院根据规定要求,先后将符合条件的7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系统,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其中有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金少红 董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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