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晋政办发〔2007〕133号
发布日期:2007-12-13
执行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中小企业局提出的《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省中小企业局2007年11月)
为保障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省“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下简称“成长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成长工程”,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晋发(2004)15号)、《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重大任务,是我省经济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超越”的重要措施,是“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要把实施“成长工程”作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拓宽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促进和谐山西建设。
2.坚持科学发展、环保优先的原则。要把实施“成长工程”作为我省两个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保护环境、集约利用资源,鼓励发展资源节约型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全面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服务的原则。“成长工程”的实施要以满足市场需要为前提,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企业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为“成长工程”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提供信息、融资、技术、人才等服务。
4.坚持自主创新、提高素质的原则。实施“成长工程”要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要注重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建设制度型企业、规范型企业、诚信型企业。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
(二)具体目标
1.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省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递增3个百分点左右,到2010年占全省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5%以上。
2.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按照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行动纲要》(晋政发(2006)50号)、《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晋政发(2006)5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9号)精神,积极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高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实现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能耗指标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3.规模效益明显提高。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1000户以上,到2010年,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达到8000-10000户,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中小企业达到800户,培育一批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
4.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到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力争创中国名牌达到5-8个,山西省名牌产品达到150个,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个。
5.人员素质提高。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操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和较高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到2010年,中专及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比例达到15%,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同时使职工中技工的比例显著上升。
6.吸收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每年新吸纳的从业人员不低于30万人,到2010年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员力争达到70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策 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要用好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在省级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每年按照10%的比例增加,同时要求各市、县尽快筹集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省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及回收部分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我省中小企业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地方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山西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目标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抓好监督检查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目标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