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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调头时被煎饼摊挡道打伤女摊主获刑

时间:2015-03-17

  男子张某在车辆调头时被煎饼摊挡道,与女摊主争执后将对方打成骨折。记者16日获悉,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管制8个月。

  2014年12月15日6时许,45岁的张某在通州区台湖镇开车送妻子去坐公交车。当时,杨女士在路边摆了煎饼摊,妨碍张某调头。“我想让她挪一下,她不仅不挪还上来打了我一嘴巴。”张某下车动手打杨女士;不示弱的杨女士拿起摊煎饼的铲子朝张某扎去。两人后来被路人拉开,张某立即报了警。

  经鉴定,杨女士左侧锁骨骨折、左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张某随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公诉。

  受审时,张某认罪。“我当时太冲动了,脑子一热就发生了这件事,我现在很后悔。”因张某事后主动向杨女士赔偿7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通州法院认为,张某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管制8个月。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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