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三人轮流照顾生活已不能自理的82岁老母亲,发生矛盾,引出了一桩血案。昨天上午,河北农民樊长茂在二中院受审,他被指控在与亲哥哥的殴斗中持刀扎在对方右胸部致其死亡,检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庭审中,他将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全部推翻。
嫌疑人:
他扑到我手里的刀上
“他是失去平衡,扑到我手里的刀上的。”樊长茂说。在他接受检察官讯问的时候,距离他两米之外,他坐在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两个侄女痛哭流涕。但哭声完全没有影响他的供述。
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24日下午1点多。樊长茂家住京冀交界处的河北涿州百尺竿镇,事发地位于不远处的房山区长沟镇南良各庄村南。按照他自己在庭上的解释,排行老二的他和大哥樊某之间并无仇怨,反倒是三弟和大哥之间有矛盾。“我妈生活不能自理,我们仨轮流,每个人照顾一个月。排班顺序是我——大哥——三弟。”在庭上他说,案发前三四天,三弟给他打电话,抱怨说每次将母亲从大哥家接回来,老母亲都无法排便。“我三弟说,他希望以后调整排班顺序,今后他排在我的后边。”樊长茂说,他将三弟的话转告给哥哥,哥哥却对他不满。
按照今天他在庭上的说法,事发时,他和哥哥在长沟镇相遇,两个人言语不和,哥哥突然从电动车后备箱里掏出一把刀,对着他砍,打斗中,他把刀抢过来,哥哥又抄起一根竹竿,两人继续殴斗。“他拿着竹竿打我,我用刀来挡,结果竹竿折了,他失去平衡,正好冲我撞过来,撞在刀上,就出了这个事。”据他讲,竹竿粗三四厘米,长一米多。
公诉人:你脑子乱了半年?
他的这番话显然让民事原告席上的两个侄女无法接受。他一边说,侄女们一边愤恨地怒视着他,不断啜泣。
公诉人提出质疑:“这么轻的竹竿,折了,他就失去平衡了,就撞在你的刀上,你觉得这个解释合乎逻辑吗?”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案发之后,他在公安机关的一共做了7次供述,口供一直非常稳定,当时他说的是“我拿刀乱捅,捅到他了”。
樊长茂没有理会关于“逻辑”的质问:“这就是事实。在公安局,预审员跟我说,‘男子汉要敢担当’,我脑子里一乱,才那么说的。”他强调,对事发过程的供述,以当庭的说法为准。
公诉人说,他的7次供述是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完成的。“事发后你脑子乱,难道一直乱了半年?”
在樊长茂口中,哥哥照顾母亲不尽心,但在死者家属口中,事情又是另一个样子。死者妻子王女士接受采访时几次痛哭流涕,她说,樊长茂为人霸道,对老太太也不好,但他却经常在村里说“其他兄弟不照顾老人”。“我家总被他欺负。我爱人是老大,可是我生了两个女儿,在农村,这是大事,樊长茂就特别歧视我们。他们兄弟之间也有矛盾。”记者了解到,此次受害人家属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要求。
死者家属:80万买不来命
在民事审判阶段,樊长茂向大嫂和两个侄女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将房子卖掉,作出赔偿。但他的这个表态被当场拒绝。死者家属认为,樊长茂是故意杀人,她们不接受任何调解。法庭应对其严惩,杀人偿命。
死者的小女儿冲樊长茂喊道:“80万买不来命!我给你80万,要你命行吗?”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