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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病亡看守所家属索要受贿款被法院裁定没收

时间:2015-03-22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去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某公司的招投标办主任胡某因受贿被查,然而,就在即将开庭之时,胡某却因病在看守所死亡。那么,这些违法所得将何去何从?最近,这起南京首例没收违法所得案在南京中院宣判。

  胡某原系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在工作当中,向他示好的企业有不少,从2012年到2013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得他人给予的购物卡、现金等财物,价值共计九十万元人民币。

  2014年1月16日,就在江宁区法院审理期间,胡某突然因病死亡。之后,他的妻子贾某向检察机关申请,要求返还被扣押的9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扣押的这些五十年的茅台酒以及其他所有财物,确实是胡某受贿犯罪行为所得,所以依法应该给予没收,而且胡某所受贿的现金、购物卡之类具体数额不明,但都应该视为所缴纳的钱款,是他违法所得的。最终,法院作出裁定,没收了扣押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的被告胡某违法所得人民币87.8万元以及一瓶50年的贵州茅台酒。(南京台记者赵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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