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随着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客观地分析,在当下的众多法科毕业生中,能够顺利通过司考、公考两大“难关”的毕竟属于凤毛麟角,更多的人无非是在四年大学生活后获得一纸文凭而已。而且,即使过了司考关、公考关的佼佼者,也仅仅意味着从此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职业,拥有了成为未来法官、检察官的可能。因为在法治、司改背景下,法官、检察官实行逐级遴选是必然趋势,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选拔使法律人才之间的竞争变得更趋激烈,法官、检察官难有“速成”培养或者“火箭式”任用的机会。
其次,员额制改革对于新生代法科生来说,必然大大降低了他们进入法院、检察院后有幸成为法官、检察官的机率。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虽然法官、检察官队伍需要新陈代谢,未来的社会地位、职业保障一定比其他职业更诱人,但员额制使法官、检察官的晋升空间会越来越小,不像以前进入法院、检察院后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通过了司考、公考的法科生在毕业后多则三五年少则一两年就有资格成为独立办案的法官。可以肯定,法科生“过五关斩六将”成功考进入法院、检察院后,“跑龙套”的是多数,“唱主角”的是极少数。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今不少已经担职法官、检察官的年轻人,眼看自己已从“媳妇”熬成了“婆”,却因这场改革而使他们又一次陷入困惑,他们正在为自己即将面临职业的第二次被选择而迷惘彷徨。
再次,虽然律师职业的尊荣感必将与日俱增,但其职业前景却差强人意。姑且不论学了法学专业后,法科生的个体素质是否适合从事律师职业,凭现有律师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个体之间的执业优势差距越拉越大,加之因司改而导致一大批年轻法官、检察官的转行加入,就没有人敢保证加入律师队伍后,自己一定能轻而易举地从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因为如果仅仅从眼下律师们的收入上看,或许选择当律师未必不好,职业自由和尊荣也很容易让人眼红,但有限的“蛋糕”难免不会让一部分人今后会过上“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
有一句话说得好,“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从表面上看,法科生确实具有令人向往的就业前景,甚至还有人会不无揶揄地认为“即使当不了法官、检察官,也还可以当律师”,然那是一些新生代法科生和他们父母们盲目乐观的表现。虽然从一个过来人的视角,或者说从一个对法律事业矢志不渝的老法律工作者的立场上讲,我当然愿意乐见“长江后浪推前浪”,希望有更多的能人加入到这们这个行业中来。可是,我仍旧不得不说“法科很诱人,入行需谨慎”,因为法科生大多成不了“万金油”,没有足够优秀很难在社会上干成一番大事业。
需要声明的是,这些观点只是我的一孔之见,丝毫没有轻视贬低法科的意思,也不是对法科专业优势的武断和无视。之所以对同学好友作如此直白表达,目的是提醒他们不好高骛远、望子成龙,在帮助孩子们决定未来命运时能更加理性一些、现实一些。当然,“有志者,事竞成”,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任何职业都需要后继有人,法科生终将会有用武之地,至于最终是否选择就读法学专业,是否选择从事法律职业,归根到底还得由他们和他们的孩子自己来权衡和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