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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重婚贩卖亲生儿获刑6年半

时间:2015-04-06

  河南一名已婚男子谎称单身追求一名女子,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其后竟将两人所生儿子贩卖。近日,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重婚罪,判决这名男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泌阳人沈某某通过QQ认识了在珠海打工的杨某某,以单身为名追求杨某某,两人见面并同居,杨某某随后怀孕。

  2010年5月2日,杨某某在泌阳县产下一名男婴,男婴出生三个多月后,沈某某趁杨某某熟睡之际将男婴抱走以5.6万元的价格卖给湖北一户人家为子,并向杨某某谎称孩子由别人代养。杨某某在多次索要孩子未果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报案。目前,这名男婴已被民警成功解救。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沈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其与杨某某的亲生儿子卖出,并收取5.6万元现金,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沈某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决定数罪并罚,判决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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