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朋友圈或者微博上传播的,严重扰乱到社会秩序的,将会被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罪。
区别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罪的犯罪标准较低,只要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消息能够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就可以定罪。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规定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