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7-7-6
执行日期:2007-7-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场参与者:
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的交易效率,促进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发展,本所开发了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并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将试行办法予以发布(见附件),并就相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自2007年7月25日起开始试行。
二、交易试行期间,试行办法适用于国债,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在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本所另行通知。
三、交易试行期间,试行办法适用于交易商之间的交易,交易商与客户间的协议交易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由本所另行通知。
四、交易试行期间,固定收益平台的国债交易不计入本所国债指数。
五、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收费,按本所现行相关标准执行。交易试行期间,本所免收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本所另行通知。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收益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以下简称“本平台”)试行期间的交易行为,提高固定收益证券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交易,包括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和交易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交易商之间的交易,指交易商之间按照本办 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