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时间:1997-01-16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1-16

执行日期:1997-4-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在本省投资,保障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有关 》的规定要求赔偿。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台商投资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告知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4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