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

时间:2007-08-3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文  号:国家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1号

发布日期:2007-8-30

执行日期:2007-8-30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临时对部分产品(详见附录)实施强制出口检验管理,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临时强制措施的解除另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录:

HS编码

商品名称

3924100000

塑料餐具及厨房用具

3924900000

塑料制其他家庭用具及卫生或盥洗用具

7615190000

铝制高压锅

8703101100

全地形车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