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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6-02-13

发文单位:南宁市政府办公厅

文  号:南府办〔2006〕17号

发布日期:2006-2-13

执行日期:2006-2-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以更快更好发展为主题,以开放、创新为主线,坚持开放带动,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努力开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的新局面,确保“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结合南宁海关来我市调研提出的建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当前,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博览会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越共同构建“两廊一圈”经济走廊加快推进,“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正成为重要的经济走廊;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我市作为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区位优势越来越突出,已步入全方位开放的关键时期,具备了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

  通过实施“开放创新年”,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越“两廊一圈”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全力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推动我市与东盟各国及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实现新突破,支持东盟及其他国家在南宁设立领事馆和办事处。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吸引国外资金、技术、人才。继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扩大向东盟国家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投资办厂,加快我市“三来一补”等加工贸易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达到10亿美元以上,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形成全区对外开放的龙头,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出口产品,争取培育10个以上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出口加工企业,在五年内引入5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落户南宁,引进投资超过10亿元的大项目10个以上,招商引资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今年的工作目标是:构建区域合作平台,促进对外开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20%以上。继续服务好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启动新增加外国政府或者国外金融组织优惠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1、抓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开展中介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集群招商等新方式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机构和网络。加强全过程服务,确保已签合同的外资项目在我市落户。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规划,每年筛选推出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举办至少五次境外专题招商活动,实际利用外资年均2亿美元,平均每年吸引1家世界500强落户南宁。积极拓展外商投资的新方式、新领域,大胆探索BOT、TOT、国际租赁与承包、企业并购、经营权转让等利用外资的新方式。积极拓展外商投资的新领域,特别是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电讯、会计、

  为了研究确定如何加快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道路,充分吸取上级机关和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南宁市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的战略研究》课题,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要求,尽快启动南宁市“十一五”期间如何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的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自治区、市已经出台的有关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并针对我市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障碍,制定出台新的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确保政策支持,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

  (三)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外向型经济环境

  构建适应世贸组织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推进政府运作高效化、政务活动公开化。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国外企业到我市落户。牵头责任单位:市审批办。

  加快以服务进出口货物尤其是东盟进出口货物为重点、涵盖国内货物流通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建设,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以吸引东盟及国内外的货物、运输、资金、加工、信息及服务等要素市场的进入,重点是加快定位为包括进出口货物服务的玉洞物流园区建设,包括为港口配套的防港物流配送、广西超大运输公司玉洞物流中心等几个现代物流和生产资料市场项目,将其打造成陆地港口口岸,近期内要做好推进我市物流园区建设、如何加快落实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和按招拍挂等方式出让的专题调研,并提出实施《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南宁市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规定》的具体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对各种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严禁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者应追究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促进局。

  (四)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工作

  市四家班子领导按照分工建立工作联系点,协调推进对外开放,协调外向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决策、部门联动的工作指挥和协调机制。

  建立南宁市外向型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用好国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各项支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发挥好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南宁市的“上下联动”作用,营造社会各方通力协作的大环境。由市商务局牵头,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突破。一是明确目标,把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含开发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市目标办根据《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二是明确时间,各部门根据制定的目标、要求和职能分工,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各阶段的计划和部署,狠抓落实。

  强化督查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以及市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同时把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工作实绩与干部的考核、提拔和任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定期汇报和检查督办制度,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督查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目标办。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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