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黄政办发(2008)34号
发布日期:2008-5-9
执行日期:2008-5-9
生效日期:1900-1-1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黄石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2008年黄石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维护我市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加强价格监测。重点关注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提高市场价格监管的能力,力争将全年的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左右。
加强重点时段价格巡查。加强元旦、春节、国庆节、“两会”、奥运会期间的市场检查、巡查工作,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提高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深度和普及面。
深化价格为民服务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社区、街道、企业物价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服务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稳定粮食、化肥价格。抓好化肥生产、运输各项优惠价格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重点化肥企业出厂最高限价和化肥经营环节差率控制的各项规定,努力保持粮食和化肥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性和农民生活服务性收费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政策,为农业生产经营创造条件。重点查处农民子女上学、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医疗、农民进城务工等环节的乱收费行为。
认真落实国家公布取消、减免或降低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畅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三)开展电价、运价检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电力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电价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的行为和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行为,促进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
开展铁路运价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国家优惠运价政策,擅自提高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巧立名目、扩大范围、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四)开展教育、医疗、通信、邮政收费检查,解决民生反映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收费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不执行免收学杂费政策,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行为;高中违规收取三限生费和重复收取学费等行为;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等行为。
开展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医疗服务收费等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
开展通信、邮政资费检查。重点检查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价格欺诈以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 检查方法
(一)调整思路,统筹安排。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安排并开展价格检查工作;要处理好市场价格监管与各专项检查之间的关系,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市场巡查的监控作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紧密配合,通过新闻跟踪、公开处理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的规范、引导,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风尚。
(三)及时查处,化解矛盾。要把价格矛盾和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及时查处《民情快车》和《行风热线》所反映的价格举报案件,要加大对“12358”举报的查处力度,做到价格举报、政策咨询和处理反馈“三到位”,切实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提高“12358”举报电话的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
(四)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县(市)区物价部门要积极探索检查工作新方法,充分运用提醒、告诫、调查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各单位、企业的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价格自律意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