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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典当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15

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文  号:京商务交字〔2009〕26号

发布日期:2009-4-15

执行日期:2009-4-15

各区县商务局:

  为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典当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8)20号)有关要求,市商务委定于5月4日至7月4日开展2009年全市典当企业核查工作。

  请各区县商务局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典当企业做好2009年核查工作。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2009年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通过动态监管,规范典当企业行为,完善退出和清算机制,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制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08年度典当企业核查工作方案。

  一、核查工作的时间

  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7月4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1、核查领导小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交易管理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执法办公室、北京典当行业协会、各区县商务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组 长:王卫平

  副组长:唐永宏、段伟

  组 员:郭金山、赵波

  2、下设办公室:

  主 任:唐永宏

  成 员:段伟、郝凤琴、曾青、赵波及各区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二)工作职责

  1、核查领导小组:对核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程序监督;依据核查结果,对核查企业做出年度核查决定。

  2、核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核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审阅企业提交的各项核查材料;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调查;依据审查情况,对被核查企业提出年度核查结果建议。其中:

  北京典当行业协会:根据《核查工作细则》的要求,负责对符合条件、被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对被核查企业进行核查辅导;对全市核查数据进行汇总;起草核查工作报告以及具体事务性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核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核查情况说明。

  各区县商务局:根据《核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典当企业参加年度核查;汇总上报本辖区典当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对本辖区典当企业的核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负责组织接待核查领导小组的抽查等。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典当企业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的变更情况;典当企业财务状况;典当企业及分支机构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情况;全国统一当票的使用情况;典当企业遵守有关 )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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