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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连银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08-04-01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大发改收费字[2008]158号

发布日期:2008-4-1

执行日期:2008-4-1

生效日期:1900-1-1

大连银悦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连银悦停车场收费许可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停车场停车收费可暂按每小时每辆车2元,昼夜最高不超过20元标准收费。

  接文后,请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并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特此批复。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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