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06-8-17
执行日期:2006-8-17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海关总署对享受暂定税率的“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税目调整结果(海关总署2006年第42号公告),现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6年第30号公告附件一)中的相关商品编码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此次调整仅涉及《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输美622类项下的三个商品编码,其中原7019590010和7019590090合并为70195590000,原7019520000分拆为7019520010和701952009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输美622类项下部分商品编码调整表
输美类别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备注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备注 | |
622 | 7019590010 | 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布 | 7019590000 |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 ||
7019590090 | 其他玻璃纤维织物 | |||||
622 | 7019520000 | 每平米重《250g 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 7019520010 | 每平米重《205g覆铜箔板用玻璃纤维平纹布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
7019520090 | 其他每平米重《250g玻璃长丝平纹织物 | 宽度超过30cm,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136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