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阿府办函(2008)54号
发布日期:2008-3-23
执行日期:2008-3-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在当前维稳工作中,为保障市场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按照州反分裂维稳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要求,现就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物价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认清维稳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要提高保障当前市场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的具体行动;要不折不扣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富有成效地做好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农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确保各项市场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县物价、工商部门要成立指挥协调机构,整合力量,组成市场巡查队,分层、分片划定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不留监管死角,达到“无缝隙”监管。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各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粮、油、肉、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实行零报告制度,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做好预警预报。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要迅速报告州物价局,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二)强化价格调控,完善价格管理
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成品油、天然气(含液化气)、电力价格,对城市供电、供气、供水、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面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牛羊猪肉、蛋等主要副食品,实施调价备案制。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要进行必要的价格监管。要引导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同时,要教育经营者自身对维稳的社会责任,不得在关键时期作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严守市场准入关口,确保商品质量
各县工商部门要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指导食品、农资经营者自觉执行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安全责任、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建立执行好进货、销售、不合格商品退市、工商监管等台帐,如实记录进货、销售等情况,指导经营者随时清查所经销商品是否过期变质,督促经营者把好商品质量进货关口,确保商品质量。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各县政府,物价、工商部门要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和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粮油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存在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部门联动,依法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以及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排查化解因价格、质量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五、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宣传导向正确。价格主管部门要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发起倡议, 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工商部门要指导好个协私协工作,个私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召开个体私营业主恳谈会、座谈会等方式向个体私营业主传达州委、州政府决策,教育他们识大体、顾大局,并引导“食品经营示范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保障市场物资供应充足的同时,确保物价稳定和商品质量。
六、具体要求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县政府,物价、工商部门要落实好市场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沉到市场监管的一线去,靠前指挥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稳定。在市场监管中执行决定不力、行动迟缓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二)畅通信息渠道
各县物价、工商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州物价、工商部门及时、准确报告每日市场监管情况,遇有新的、重大的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报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