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 号: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
发布日期:2010-1-19
执行日期:2010-10-15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四章 跟踪控制
第五章 格式】本办法下列文书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一)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
(二)新化学物质简易申报表;
(三)新化学物质科学研究备案表;
(四)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五)新化学物质首次活动情况报告表;
(六)新化学物质监管通知。
第五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