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文 号:绍政发(2008)21号
发布日期:2008-2-26
执行日期:2008-2-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我市2008年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现对我市做好2008年市场供应和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我市2008年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现对我市做好2008年市场供应和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政策,通过公开曝光严重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公开表彰执行价格政策模范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