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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巴西、智利举办配合高访经贸活动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6-07-25

发文单位: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发布日期:2006-7-25

执行日期:2006-7-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参团单位:

  出访巴西、智利的相关手续正在紧张办理。由于时间紧迫,且持有因私护照和因公护照人员的出国手续不同,为尽快办理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持有因私护照人员

  请各持有因私护照的参团人员收到本通知后,务必尽快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并确保我局于8月1日(周二)以前收到:

  (一)护照(签名栏须签字,有效期至少6个月)

  (二)照片(4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背面注上姓名)

  (三)签证申请个人资料表(申请人签名,具体样式见附件一,可复印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可提前传真给我局)

  (四)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中英文公证件

  (五)出访巴西的公司派遣函的中英文公证件(具体样式见附件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司章)

  (六)出访智利的公司派遣函的中英文公证件(具体样式见附件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司章)

  (七)赴巴西签证表(见附件四。填写个人资料部分时切勿漏填,公务活动相关信息由我局统一填写)

  (八)赴智利签证表(见附件五。填写个人资料部分时切勿漏填,公务活动相关信息由我局统一填写)

  (九)公司空白抬头纸2张,加盖公章,有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用于紧急补交使馆所需的信息)

  (十)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证明(至少5万元以上存款,存折复印件即可)

  二、持有因公护照人员

  (一)护照(签名栏须签字,有效期至少6个月)

  (二)照片(2张2寸彩色近照,背面注上姓名)

  (三)赴巴西签证表一张(申请人签名,具体样式详见附件四,可复印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填写个人资料部分时切勿漏填,公务活动相关信息由我局统一填写)

  (四)赴智利签证表一张(申请人签名,具体样式详见附件五,可复印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填写个人资料部分时切勿漏填,公务活动相关信息由我局统一填写)

  (五)出访巴西的费用证明(原件,用红头纸加盖公章,具体样式见附件六)

  (六)出访巴西的在职证明(原件,用红头纸加盖公章,具体样式见附件七)

  (七)出访智利的在职证明(原件,用红头纸加盖公章,具体样式见附件八)

  (八)任务确认件(凭我局已经寄出的出国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由任务通知书审核单位开具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九)政审批件(原件,正处级以下人员需提供)

  (十)征求意见函的复函(原件,根据地方外事审批权单位意见、已取得我部征求意见函的人员,须提供此文件)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即来电确认,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本通知及相关材料与表格可登陆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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