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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财政局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03-29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财政局

文  号:厦人[2004]43号

发布日期:2004-3-29

执行日期:2004-3-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劳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4]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厦门市200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4年4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2日可提前到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三、提交材料要求:人事关系寄挂在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其报名表的单位意见栏目须加盖人才中心的公章。从外省(市)调入的人员持在外省(市)评审的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须先到市职改办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是会计人才评价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对会计职称改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请各单位做好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的宣传工作,组织所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财政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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