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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部分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工作程序》的通知

时间:2008-02-19

发文单位:陕西省物价局

文  号:陕价成发〔2008〕34号

发布日期:2008-2-19

执行日期:2008-2-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企业:

  现将《部分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部分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陕西省物价局2008年第1号公告,制定向省物价局履行提价申报的工作程序。

  一、申报时间

  凡是列入公告规定目录的企业拟提高公告规定的商品价格时,应当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日、提价日)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二、申请书面报告

  (一)文字材料。概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价要求及理由、依据。(1)企业名称及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和纳税情况。(2)申请提价的品种、规格、型号、现行价格、拟调价格、提价幅度、提价金额、提价时间等。(3)申请提价的理由和依据。

  (二)填报表格。第一次申报时,应完整填报本程序所附的四个表格;再次申报时,只需填报附表2和附表3.

  (三)成本变动的凭证。(1)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应提供原材料采购合同或进货发票等有关凭证复印件,如合同或发票等有关凭证较多,应提供有代表性的凭证复印件。(2)人工成本变动的,应分别提供部分职工工资调整前后工资单,以及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等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3)其他费用变化较大的,应提供相应费用变化的凭证复印件。

  三、受理程序

  (一)受理。(1)企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陕西省物价局后,在《重要商品提价申报接收登记表》上由送达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2)签字确认后,陕西省物价局向企业发放《重要商品提价申请报告收到确认书》。

  (二)审查。(1)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企业发出《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受理通知书》或者《重要商品提价重新申报通知书》。(2)受理后,经内容审查发现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有重大疏漏、企业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企业虚构提价理由、存在其他 不允许提价的情形等情况,做出不同意企业提价的决定。(3)受理后,经内容审查发现企业申请提价额超过成本增加额的,做出降低提价幅度的决定。

  (三)答复。对企业提价申请,陕西省物价局于7个工作日内将《关于××企业提价申请意见的函》和《重要商品提价申报批复收到确认书》送达至企业,企业签署确认书后传真回陕西省物价局。

  (四)重新申报。(1)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

  可在收到《重要商品提价重新申报通知书》后,重新申报。(2)企业对陕西省物价局作出的不同意提价或降低提价幅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补充有关证明资料后,再次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在陕西省物价局受理提价申报过程中,或企业重新申报期间,企业应维持原价,不得自行提价,不得向社会发布涨价消息。

  (二)企业应当确保提交的提价申请文字材料、表格及有关凭证真实可靠,企业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陕西省物价局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企业应当告知陕西省物价局相对固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陕西省物价局将调查核实或请企业所在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协助调查核实申报内容,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四)集团公司生产多种产品,且非全部产品纳入《公告》规定的提价申报产品目录的,如果纳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生产企业有独立定价权的,提价时由具有独立定价权的子公司申报;其他情况下,提价时由集团公司申报。

  (五)生产企业因配合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而降低出厂价格,并将于促销活动结束后恢复原价的,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将促销活动计划报陕西省物价局备案。促销活动结束后的价格等于或低于原价的,不另行申报;促销活动结束后的价格高于原价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申报。

  五、受理提价申报联系方式

  丁西峰 电 话:029-87291478  手 机:15991612910

  牛 宇 电 话:029-87292602  手 机:13609110983

  传 真:029-87291478  029-87291469

  附件一:需向陕西省物价局提价申报的产品和企业目录

申报产品  等级、规格  申报企业  
方便面  各种类、等级、规格  1、陕西福万家食品有限公司
2、陕西蒲城华星食品有限公司  
小包装食用植物油(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调和油)  各种类、等级、规格  1、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
2、陕西石羊油脂有限公司
3、陕西八鱼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面粉、大米  各种类、等级、规格  1、西安市群众面粉厂
2、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3、陕西老牛面粉有限公司
4、陕西大发实业有限公司
5、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汉中市成祥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纯牛奶  各种类、等级、规格  1、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
3、宝鸡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  
饲料  各种类、等级、规格  1、陕西省饲料厂
2、西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附件二:附表1-1 提价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公章)    
注册地址    
企业主要产品    
负责人姓名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联系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真电话  
        
项目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纳入申报范围的产品总产量(吨)        
申请提价产品的产量(吨)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企业职工总人数(人)        
  注:(1)企业第一次申报时需填报本表。以后申报时本表内容如有较大变动,请填报本表。

  附表1-2 提价申报企业产品情况表

  (      )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品名  规格  等级  产量  销售量  平均销售价格  销售收入  
按实际计价单位统计的数量  吨  按实际计价单位统计的数量  吨  元/实际计价单位  元/吨  万元  
                    
                    
                    
                    
                    
                    
                    
                    
                    
                    
                    
                    
                    
              ——      
  注:1、企业第一次申报时需填报本表,并按2005、2006、2007年分别填报当年产品情况数据。

  2、实际计价单位是指企业实际采用的计价单位(如箱、桶、袋等)。

  附表2   提价申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金额:元

商品名称          
等级          
规格          
计价单位          
现行价格          
拟调价格          
拟提价日期          
单位提价额          
提价幅度          
上次提价时前一个月平均单位成本          
申报日前一个月平均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增加额          
提价理由          
  注:(1)如提价申报的品种较多,请按本表多页填报。

  (2)计价单位指企业实际采用的计价单位(如箱、桶、袋等),成本单位和计价单位一致。

  (3)月度计算时间为自然月。

  附表3   提价申报产品成本变动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产品名称    等级和规格    
项 目  上次提价时
前一个月  
申报日
前一个月  
调价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一、单位生产成本(元/吨)        ——  
1、主要原材料          
(1)          
(2)          
(3)          
2、人工成本          
3、包装材料费          
4、          
5、          
6、          
二、期间费用          
7、财务费用          
8、管理及其他费用          
三、月度产量          
四、折合计价单位成本(元)         
五、计价单位出厂价格(元)       ——  
  注:(1)各产品主要原材料内容具体为:牛奶为原料奶等,食用植物油为大豆、花生、油菜籽等,方便面为面粉、棕榈油等,面粉、大米为小麦、稻谷等,饲料为玉米、豆粕等,提价申报的每一个品种均需按本表分别填报。

  (2)若提价商品较多时,请将此表与附表2对应多页填报。

  (3)计价单位指企业制定出厂价格时实际采用的计价单位,如箱、桶、袋等。

  (4)表中未具体列出的费用如发生较大变化时,请在表中4、5、6空白行单独列出其项目并填报数据。

  (5)表中原材料、人工、包装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变化较大的项目,均需提供相关凭证或凭证复印件。

  (6)折合计价单位成本应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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