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时间:2003-06-26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6-26

执行日期:2003-6-26

生效日期:1900-1-1

  由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5月16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3年6月26日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废止《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