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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二○○八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04-25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

文  号:兴署办字(2008)37号

发布日期:2008-4-25

执行日期:2008-4-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八年兴安盟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008年4月25日)

  2008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是国家进一步促进粮食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24号)精神,盟行署决定2008年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为组织实施好此项活动,结合我盟优势粮食作物生产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要与国家和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科技入户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农机具购置补贴、新型农牧民培训、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相结合,以重大粮食增产增效技术为技术支撑,以百亩主攻单产、千亩创建高产、万亩带动增产的高产创建示范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载体,以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普及到位率为突破口,以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项目带动,充分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发挥农业部门的自身优势,把高产创建作为重要抓手,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全面提升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在项目旗县市抓好实施工作。

  二、实施原则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落实区域要坚持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辐射带动强的原则;二是坚持盟、旗县、乡镇三级共建,以旗县为主的原则;三是坚持项目整合、部门联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四是普遍开展,突出优势区域、优势作物的原则;五是良种良法相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着力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的原则;六是因地制宜、正确引导、严格管理、规范工作、职责明确的原则。

  三、目标和任务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重点建设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等四大作物高产田14.13万亩,每个项目旗县市(农场局)玉米、大豆高产创建活动落实3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1万亩;水稻落实1个示范区,示范区面积1000亩;马铃薯落实3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100亩。在每个示范区派出6名以上科技人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重点普及增产增效实用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进行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重点建设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项目田单产较项目实施前三年项目区域内该作物平均单产提高15%以上,培育一批高产典型,推广一批适用技术,辐射一批先进农户,同时增强农技推广系统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

  在突泉县、科右前旗、科右中旗、乌兰浩特市、农场局5个旗县市(农场局)建设1个国家级示范区、8 个区级示范区、2个盟级示范区,共11万亩高产示范田。其中,国家级示范区1个,落实在突泉县;自治区级示范区8个,落实在突泉县2个,科右前旗2个,扎赉特旗1个,科右中旗3个。盟级示范区2个,落实在乌兰浩特市1个,农场局1个,每个示范区面积1万亩,1万亩示范区中落实1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1个,1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攻关田1个。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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