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粮食局
文 号:国粮办检〔2008〕56号
发布日期:2008-4-7
执行日期:2008-4-7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国家粮食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七日
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提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服务粮食流通工作大局,围绕保障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的调控目标,加强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和有关 定和程序。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