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内政办发[2008]24号
发布日期:2008-4-3
执行日期:2008-4-3
生效日期:1900-1-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的《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截至2007年,我区粮食总产已连续4年超300亿斤,年均递增率为5.34%;单产由2004年的480斤提高到2007年的507斤。粮食生产取得的可喜成绩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各项农业技术增产措施的推广、普及和应用密切相关。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依靠科技挖掘优势作物增产潜力,把专家的产量变成农民的产量,把小面积实验产量变成大面积推广产量,实现粮食大面积区域平衡增产,对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促进粮食发展的有效途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优质高效投入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活动,是粮食生产先进科技集成、配套与推广的重要载体。通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能够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最大限度的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同时,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也是各地区研究、总结粮食作物生理生态特征、关键诊断指标、关键控制技术等产量形成规律,并最终形成高产稳产综合技术标准、规范的有效途径。
第二,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平台。在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集聚一批科技项目,集合一支专家队伍,集中一个主导品种,集约一套主推技术,创新先进技术思路、先进管理经验、先进高产典型、先进示范样板,是新时期对广大种粮农民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培训和技术指导的鲜活教材。通过举办现场观摩、地头指导、入户服务、专家咨询等活动,可以达到粮食生产主体培训“能看到、能听到、能问到、能学到”的最佳培训效果,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的示范引导功能,实现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与周边农户及同类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和种田大户的互带、互帮、互动,起到“应用者尝到甜头、观望者看到希望、疑惑者转变观念”的示范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大面积粮食生产水平迅速提高。因此,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是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教学、示范、推广的有效平台,是基层农技人员、种田大户、广大农户学技术、用技术的有效平台,是先进适用技术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的有效平台。
第三,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关键举措。我国实行的粮食省长负责制的核心就是政府要组织领导当地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当地粮食增长和有效供给。落实省长负责制的关键在于行动,通过组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惠农重粮政策,可以让种粮农民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能够充分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可以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通过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基层干群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实现责任到人,落实到户。
第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实现农业经营组织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要求高产创建示范区规模连片万亩以上,通过政策宣传与项目引导,推动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从分散式一家一户式经营向规模大户集中,有利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有利于扩大组织规模,引导农户共同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通过创建粮食高产示范区,有利于引导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区布局规划、农资供应、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等,开展对农民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通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整体规模与示范区带动,有利于促进区域性粮食品种的整体布局与优化,促进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发展。因此,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可以促进粮食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区域化、产加销一体化的发展,提高现代化农业经营水平。
总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对稳定发展我区粮食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农牧业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以促进我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八年三月)
为了深入开展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自治区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玉米、马铃薯、大豆、小麦等四大优势粮食作物百万亩高产创建活动。为确保组织实施好该项活动,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与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良种推广补贴、科技入户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相结合,以重大粮食增产增效技术为技术支撑,以百亩主攻单产、千亩创建高产、万亩带动增产的高产创建示范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载体,以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普及到位率为突破口,以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项目带动,充分依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农业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确保我区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全面提升粮食作物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实施。
二、工作原则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田基础好、农民热情高、辐射带动强的原则,落实创建活动的区域;
(二)坚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共建,以旗县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项目整合、部门联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开展好创建活动;
(四)坚持普遍开展,突出优势区域、优势作物和产粮大县的原则,把握重点区域;
(五)坚持良种良法相配套,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六)坚持因地制宜、正确引导、规范工作、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加强管理。
三、目标和任务
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目标是重点建设玉米、马铃薯、大豆、小麦高产田100万亩。以旗县为单位,在全区共落实高产创建示范区100个,每个示范区面积在1万亩以上。在每个示范区派出6名以上科技人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重点普及增产增效实用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进行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项目田单产较项目实施旗县前3年项目作物平均单产提高15%以上,培育一批高产典型,推广一批适用技术,辐射一批先进农户,同时增强农技推广系统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
在全区选择具有发展玉米优势的旗县22个,建设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60个,每个示范区面积为1万亩。玉米播种面积在100万亩以上的旗县建设4个示范区,在50万亩至100万亩的旗县建设3个示范区,在30万亩至50万亩的旗县建设2个示范区,在30万亩以下的旗县建设1个示范区,承担国家示范区的旗县示范区不得少于2个,总面积60万亩,平均亩增产80公斤。其中,建设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11个,具体落实在突泉县、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松山区、翁牛特旗、宁城县、和林格尔县、达拉特旗、乌拉特中旗;建设自治区级高产创建示范区11个,具体落实在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鲁特旗、敖汉旗、喀喇沁旗、凉城县、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杭锦旗、杭锦后旗、阿拉善左旗。示范区建设按照重点建设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进行,即每个示范区要建设1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田,亩产分别达到早熟区750公斤以上,中熟区900公斤以上,晚熟区950公斤以上;建设1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亩产分别达到早熟区700公斤以上,中熟区800公斤以上,晚熟区900公斤以上。
(二)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
在常年播种面积10万亩以上的旗县中选择15个,建设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20个。承担国家高产创建活动的旗县各建设2个示范区,承担自治区高产创建活动的旗县各建设1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为1万亩,总面积20万亩,亩增产250公斤。其中,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5个,具体落实在太仆寺旗、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商都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自治区级高产创建示范区10个,具体落实在武川县、克什克腾旗、化德县、丰镇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卓资县、固阳县、多伦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示范区建设按照重点建设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进行,即每个示范区要建设1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田,亩产分别达到水地3000公斤以上,旱地2000公斤以上;建设1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亩产分别达到水地2500公斤以上,旱地1800公斤以上。
(三)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区
在常年播种面积大于10万亩的旗县中选择6个,建设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区15个。每个示范区面积为1万亩,承担国家级示范区的旗县建设3至4个示范区,其他旗县各建设1个示范区。其中,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4个,具体落实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赉特旗、大兴安岭农牧场管理局巴彦农场;自治区级高产创建示范区2个,具体落实在扎兰屯市、鄂伦春自治旗。示范区建设按照重点建设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进行,即每个示范区要建设1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田,亩产达到220公斤以上;1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亩产180公斤以上。
(四)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
在常年播种面积大于40万亩的旗县中选择5个,建设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5个。每个示范区面积为1万亩,总面积5万亩,亩增产30公斤。涉及2个盟市5个旗县5个示范区,总面积5万亩。其中,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1个,具体落实在乌拉特前旗;自治区级高产创建示范区4个,具体落实在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五原县、临河区。示范区建设按照重点建设百亩核心攻关、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进行,即每个示范区要建设100亩以上的高产核心,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1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亩产400公斤以上。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各盟市、旗县农牧业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落实,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具体执行。
自治区成立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项目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及物质、资金、项目等的配套和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落实、督促、检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搞好协作等。
成立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组织实施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管理、项目宣传、信息联络、材料收集、沟通汇报、实时监督等。
各盟市、旗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
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牵头,自治区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部门的专家参加,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技术指导组联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制定全区粮食高产创建技术方案,对盟市、旗县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检查、督促,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高产典型测产进行验收;在各农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深入各项目盟市、旗县,巡回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点负责联系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自治区种子管理站重点负责联系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植保植检站重点负责联系兴安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重点负责联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
(三)科学选择示范区
自治区农牧业厅统一制定和下发全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各盟市、旗县要科学合理地选择高产创建示范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实施目标、内容和措施等,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整合资金。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经费由农业部统一安排;自治区种植业专项中的水肥一体化示范、新品种区试展示、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标志性示范村点建设等种植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自治区级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指导活动经费、现场观摩会经费、测产验收工作等经费由自治区农牧业厅支出;各盟市、旗县也要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整合项目。积极协调财政、科技、水利、环保、扶贫开发等部门,充分利用好现有农牧业补贴政策和各类项目资金,集中将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科技推广培训、优质粮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种植业保险等项目资金向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倾斜和整合。
三是集约资源。集中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促进良种推广、轻简栽培、水肥管理、病虫防控、耕作管理、农机推广等资源的一体化管理,加大投入,抓出成效。
四是集中力量。自治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组织,科技、财务、计划、农机、农垦、农技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各地区要整合农、科、教等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加强协调工作力度,实现各类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的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积极引导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高产创建活动,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农民协会对高产创建项目进行投入。
(五)加强动员和宣传
各项目旗县要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动员各级农技推广、教学科研、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高产创建活动,特别是要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吸引农牧民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增强广大农牧民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自觉性。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实施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先进做法和实施成效,大力营造高产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2008年,自治区将继续组织技术骨干编制形式更加新颖、内容更加实用的五大作物5项核心技术挂图,将重点针对高产创建示范县、区发放,同时辐射周边旗县。
(六)创新科技培训
为保证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早准备、早动手,高标准做好科技培训。培训工作要以自治区近年来在各大作物上推广的重大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以适合当地采用的新技术、新成果为补充,按照“办小班为主、讲实用技术为主、以培训农民和科技示范户为重点”的新方式开展培训;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采取编发广播电视节目、举办讲座、播放录像、编辑板报、编印技术手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技术指导;要采取技术人员直接到村、技术培训直接到户、技术指导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四直接”形式,由科技人员直接驻点包片,每个示范区安排6名技术指导员,重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七)加大配套技术推广力度
各地区要把粮食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作为一项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玉米重点推广“一增四改”及大小垄种植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免耕栽培技术等;马铃薯重点推广旱地合理密植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水地高垄综合高产栽培技术;高油大豆重点推广垄上三行窄沟密植、垄三栽培技术;小麦重点推广丰产综合栽培等技术。要加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示范展示,促进农艺农机结合,深入挖掘、建立和完善不同地域、不同高产水平下的综合技术模式。同时,鼓励高产创建与免耕栽培、全程机械化耕作、间作套种、膜下滴灌等高新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激励技术创新和研发。
(八)加强核心示范田建设
各高产示范旗县要优先选择种植积极性高、科技意识强的乡镇1至2个,本着“相对集中、基本连片”的原则具体落实示范区地块。
每个示范区要分片落实技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要对示范田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好示范田和关键时期的农事措施、技术培训指导情况、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情况及投入产出分析等档案建立工作,并保留影像资料归档。在重点抓好百亩核心攻关田、千亩高产示范田建设的同时,带动1万亩的高产辐射区建设。
核心示范田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技术、资源的“三集成”,突出良种配套良法和农艺农机相结合。核心示范田建设必须有醒目的标牌等标志,要在高产创建期间举办1至2次以上的高产创建现场观摩会,扩大影响面,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
(九)强化监督检查
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统一的高产创建项目考评办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高产创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成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注重实施效果。要对实施旗县进行年终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旗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相关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高产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积极营造广大农牧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高产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时间安排
时 间工 作 内 容2008年1月至5月
召开全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工作会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落实小组,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发布自治区2008年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安排高产创建内容,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确定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区,完善盟市、旗县组织落实机构,遴选包点技术指导人员,开展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扩大覆盖面等。
准备高产优质品种、肥料、地膜、农机、农药等农用物资。
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5月至9月
专家和技术人员加强田间管理、及时中耕灭草,适时灌溉或喷灌、追肥、防治病虫害。
进行生产检查督导,专家组进行抽检、鉴评。
9月组织联合测产小组进行测产验收。9月至10月及时收获。10月至12月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填写报表,总结上报,评选典型。
附件: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示范旗县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