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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综合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1-09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发〔2008〕7号

发布日期:2008-1-9

执行日期:2008-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全面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2008年价格综合法制工作,要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快又好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价格综合协调工作。价格综合协调工作是物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跟踪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关注的重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工作的难点,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想好办法,多提好对策,努力提供高效有效的政务服务。要重点抓好价格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观、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于资源性价格改革等综合协调工作。抓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半年座谈会议的有关材料工作。要进一步搞好目标管理工作,促进价格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重点抓好省物价局对各市州物价局、省局机关目标考评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将27个扩权强县物价局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直接纳入省物价局的考评范围,具体实施意见,省物价局另文下发。要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要结合四川省物价指数变动的情况,密切跟踪、监测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未雨绸缪,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相对稳定。积极与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做好全省物价指数点的调整完善工作,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四川省的实际物价情况。要启动做好全省最低收入群体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要全面推进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设步伐。省物价局抓紧出台天然气价格调节金等制度,并注重加强对省内各地价格调节基金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择机、稳妥地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要继续做好物价工作总结、大型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做好价格法制工作。价格法制工作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价格 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坚决制止各种越权定价、不执行规定价格、违反规定程序制定价格的行为。要加强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各项工作。要完善价格听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听证的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价格听证工作的指导,完成《四川省听证目录》的修订工作。

  三、做好基层价格工作。基层价格工作是整个物价工作的基石。要积极做好扩权强县的价格工作。定期召开27个扩权强县物价局工作联系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要继续抓好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扩权强县试点价格管理权限具体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并适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要继续抓好创建四川省规范化县级物价部门考核验收工作。具体要求是:各市(州)可申报1-2个县;27个扩权试点县可按省局创建达标要求自查后直接向省局申报,申报时间均为今年4月底前。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价格工作的指导,注意抓好基层物价工作情况的总结和提炼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继续抓好对全省23个基层物价工作联系点的指导。要继续协调抓好省物价局领导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点联系点制度工作。

  四、价格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价格调研和宣传工作是提升物价综合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定期在省内各级各地区主要新闻媒体上宣传价格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全省物价系统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做到走出去,沉下去,钻进去。重点是围绕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如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推进资源环境性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价格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形成一批有质量和水平的价格调研报告。要进一步提高物价综合干部的素质。要创新学习机制,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夯实理论功底。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科学决策和统筹全局、有效管理的能力。要加强廉政建设和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要注重创新,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学习,用新理念研究新情况,用思路落实新任务,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拓新局面。

  2008年1月9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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