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 号:闽政[2003]12号
发布日期:2003-6-24
执行日期:2003-6-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切实解决当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重要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发展,通过开展社会经济活动的鉴证服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损害了国家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依法注销了一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撤销和处理了一些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坚决惩治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个人。虽然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存在的问题仍然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是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高度出发,从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运行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组织协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必须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审计法》、《 知识,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特别要强化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监管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树立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三、积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全面清理自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资质认定、业务指定行为,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大查处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力度,严厉打击单位会计造假行为。各级监察部门要从源头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回扣”风,严厉查处收受、索取不正当利益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司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非法执业机构的打击,共同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依法执业的独立性和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和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业务质量高、各方面普遍反映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积极宣传,扶持发展,同时要组织抽查,防止变质,促其不断提高执业质量,培养诚信的典型。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执业质量责任制度、逐级复核制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