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陕政办发 (2008)44号
发布日期:2008-4-23
执行日期:2008-4-23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请各市和省级有关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安委办, 7月底前提交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安委办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安委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要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