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赣市府办发(2008)6号
发布日期:2008-1-28
执行日期:2008-1-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工业经济实施“五个十百亿”目标暨2008年度工业运行调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赣州市工业经济实施“五个十百亿”目标暨2008年度工业运行调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一个保持、二个突破”工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五个十百亿工程”,进一步加大工业经济运行的组织协调力度,确保2008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调度方案。
一、2008年目标任务
确保“三个增长”,再上“四个台阶”,实现“一提高、一降低”发展目标。即:
确保“三个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分别保持20%以上的增长。
再上“四个台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上200亿元台阶,主营业务收入上700亿元台阶,利税总额上75亿元台阶,稀土产业上100亿元台阶。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或利税超千万元企业净增20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净增100户以上。
“一提高、一降低”:工业占GDP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个百分点。
二、调度工作方案
围绕“三个增长”,再上“四个台阶”,实现“一提高、一降低” 年度工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分级分类、层层分解、点面结合、梯度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与奖惩,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和全方位、多层次的经济运行网络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运行当中的宏观调控职能,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电力、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内容
1、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围绕年度工业发展目标,对18个县(市、区)、16个工业园区、六大主导产业、三大优势产业集群、100户工业重点调度企业和100个工业重点投资项目(上半年列80个)进行重点调度。(详见附表1-5)
2、“五个十百亿工程”目标专项调度:根据“五个十百亿工程”发展目标,对主营业务收入前十名的县(市、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以及工业总产值已经达到或者有望达到10亿元的企业进行专项重点调度。
(二)工作要求
1、以服务为中心,强化监测和调研
(1)建立高效的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系统。市、县两级都要围绕今年工业经济增长目标任务,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工业运行动态和趋势。进一步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做到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点与面相结合。对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市重点调度企业的运行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市重点调度项目建设情况要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和完善现代网络系统,加强信息传递,努力构建高效、快捷的运行监测平台。
(2)加强对区域经济、重点产业和企业的调研。要加强宏观政策研究,积极研究工业发展思路和措施,规避风险,避免经济大起大落。要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调研,注重前瞻性,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共性问题,同时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建立预警预测工作机制,针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运行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种问题。
(3)提高工业运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态势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充分运用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扶优扶强的长效机制,坚持重点调度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及时了解重点调度企业的运行情况和重点调度项目建设情况,有效协调和解决重点企业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优先满足煤、电、油、汽、运、资金、用工等各种要素需求,促进重点调度企业快速发展,促进重点调度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2、建立“六会二报二预案”为主的调度服务机制
(1)建立“六会”调度。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和工业优势产业集群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调度会、行业座谈会、“五个十百亿工程”调度会、政银企联席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地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将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中需要市政府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上报工业和工业优势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两报”制度。定期编印《赣州工业月度快报》和《“五个十百亿工程”简报》,及时反映和通报工业运行状况。市(县、区)政府每月要对所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每月至少编写一条交流和宣传发展工业经济的好成效、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上报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科。
(3)建立“两预案”管理。要根据已编制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承担全市煤电油运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确保市重点调度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所需的煤碳、电力、成品油、运输以及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避免或缓解各种煤电油运等紧张时对工业运行产生的影响。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尽快编制《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在确保正常生活基础上,要保障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所需的煤电油汽运。
3、建立工业运行绿色通道
(1)涉及行业或区域发展的共性问题、中央、省属和市直重点调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县(市、区)重点调度企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可直接向市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对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提交市政府,市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
(2)市重点调度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中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按企业或项目属地原则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经贸委报告,属于“五个十百亿工程”的企业、项目涉及的困难和问题,在报当地经贸委的同时报市经贸委。县(市、区)经贸委应协调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县(市、区)经贸委协调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提交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协调处理。县(市、区)政府认为需报请市政府协调处理的,由县(市、区)政府向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提出书面报告。
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一)赣州市工业和工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及实施“五个十百亿”工业目标的总调度;市经贸委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调度,负责跟踪和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及实施“五个十百亿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各自工业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属地企业的经济运行调度和服务;对所在地的市级重点调度工业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以及实施“五个十百亿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三)各县(市、区)经贸委、工业园区、市重点调度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实施单位(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传递和相关报表的填报,及时反映有关问题和建议。各地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各报表的填报要求如下:
1、各县(市、区)经贸委负责填报《2008年度县(市、区)工业经济主要指标月报表》(附表6)和工业运行简析于次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科。
2、各工业园区负责填报《2008年赣州市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附表7)于次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科。
3、市100户工业重点调度企业负责填报《2008年赣州市百户重点调度企业月报表》(附表8)和《赣州市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报表》(附表9),于次月9日前报所在县(市、区)经贸委,县(市、区)经贸委统一收集后于次月10日前分别报市经贸委经济运行科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4、市100个工业重点调度项目实施单位(企业)负责填报《2008年度赣州市工业重点调度项目月报表》(附表10),于次月4日前报所在县(市、区)经贸委,县(市、区)经贸委统一收集后于次月5日前报市经贸委投资与规划科。
(四)考核和奖惩。市政府按照工业经济考核评比奖励方案,对在工业经济运行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单位、企业和个人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强化 “五个十百亿工程”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工业经济运行和实施“五个十百亿工程”目标的调度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行为,各重点调度企业和重点调度项目建设企业可向所在地政府或市政府举报,由各级政府进行督办和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