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四号)
发布日期:2008-4-3
执行日期:2008-6-1
生效日期:1900-1-1
(《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