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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与外省交界地区柴油零售价格实行特殊政策的回复

时间:2007-11-26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函〔2007〕315号

发布日期:2007-11-26

执行日期:2007-11-26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你司油川销(2007)74号《关于调整与外省交界地区柴油零售价格及对外采柴油资源实行特殊政策的请示》收悉。近期由于受国际油价暴涨、国内资源紧张影响,造成部分省柴油油荒。与我省交界的陕西、云南、贵州等地柴油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我省,造成省内交界地区柴油需求突增,进一步加剧了我省柴油供需矛盾。为缓解当前局势,经研究同意实行接壤地区柴油销售价格与邻省相衔接的政策。

  我省与相邻省份交界的广元:川北、沙河、中山、曾家加油站;凉山:宁南、雷波南田、雷波溪洛渡、泸沽湖加油站;泸州:古蔺城北、古蔺双沙、大环、申新、和平、顺达、虎头、华电、玄滩、立石、云锦加油站;达州:柳树垭、达渝高速邻水服务区加油站;宜宾:大峡谷、二二四、西郊、高速路南北、新市、太平、巡司、横山子、海瀛、盐井加油站;巴中:桃园加油站;攀枝花:深庆、河口、富民、胫和箐河、残联、南坝、普威、仁和太平、渔门幸福、华坪大转拐、华坪青年、永仁永兴加油站执行特殊政策,其柴油销售价格可调为与相邻省份的柴油销售价格一致,但不得高于邻省地区销售价格。其它的地区加油站柴油零售价仍执行四川省规定零售价。执行特殊政策的地区柴油销售价格的调整需报省及当地市(州)物价部门备案。

  2007年11月26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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