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文 号:委三司函[2007]134号
发布日期:2007-9-14
执行日期:2007-9-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信息中心,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航空工业经济技术研究院:
根据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工作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积极开展工作,绝大多数部门按期上报了相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发展年报和概览稿件的上报情况
到目前为止,共有9个地方科工委(办)和中航第一集团公司、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上报了79个企事业单位的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5个地方科工委(办)和中航第一集团公司、中航第二集团公司报送了发展年报稿件;8个地方科工委(办)和中航第一集团公司、中航第二集团公司上报了109个企事业单位的概览稿件。具体上报情况详见附表。
二、关于最终截稿日期
鉴于此次是第一次开展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工作、发展年报和概览组稿工作,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审核确定。在9月30日前,没有上报相关材料的部门和单位将不再编入统计年报和发展年报、概览中。
三、关于后续工作
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工作已进入数据审核和数据处理阶段,发展年报和概览也进入了内容审定和编辑阶段,希望各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审核、审定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准确,真实和全面。
附件: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