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关于实施新《小麦》国家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8-01-07

发文单位:国家粮食局

文  号:国粮发[2008]3号

发布日期:2008-1-7

执行日期:2008-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就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小麦》国家标准(GB 1351-2008)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的有关 严肃查处。夏粮收购期间,国家粮食局将对质价政策和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各地有关单位进行督查。

  国家粮食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