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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04-17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闽政办[2007]69号

发布日期:2007-4-17

执行日期:2007-4-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年初,省委卢展工书记就我省工业发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些年宏观环境趋紧,再加上有一段时间投入不足,我省工业战线能够连续几年奋力爬坡,实属不易。这其中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也值得大力的倡导和宣传。现代化,首先是工业化;海西建设,首要的是工业的支撑;科学发展,首先是结构的调整和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希望工业战线的同志们继续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能够为我省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黄小晶省长在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一年来我省工业发展思路清晰,贡献提高,质量向好,后劲增强,为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工业发展工作要挑大梁、急行军、快升级、大平台、优服务”,“今年工业工作打‘八大战役’,两个主战役,六个辅战役这个做法好,要一个一个抓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工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既是对我省工业发展的充分肯定,又为今后工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工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支撑和挑大梁作用,省经贸委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组织制定我省工业发展“八大战役”的具体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主战役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抓好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做大工业总量战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要求,坚持协调发展,以发展求和谐,贯彻“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围绕工业经济要挑大梁、急行军、快升级、大平台、优服务的思路,从工业经济运行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上着力提升工业运行质量,做大工业总量,促进全省工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工业拉动全省经济增长主力军作用,根据分产业梳理给出的发展目标导向,围绕促进工业存量增长、确保新增长点项目按时投产达产,突出做好“分析、监测、协调、调度、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制造业扩大投资,加快工业项目生成;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发展,为全省工业提供有力支撑;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源头上壮大工业总量;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按照工业要挑大梁、急行军的工作要求,2007年做大工业总量战役工作目标:预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60亿元,增长18%;预期工业总产值12100亿元,增长21%;产销率97%;预期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5.预期目标按设区市分解下达。

  二、主要工作

  (一)把握运行态势,强化监测分析

  1.围绕全年预期工作目标,分季度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工业经济持续发展。全省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度序时进度要求,分别确定为:一季度序时进度达到20%,二季度序时进度达到46%,三季度序时进度达到72%,四季度序时进度达到100%,最终实现工业增加值3260亿元,总产值12100亿元的预期目标。各设区市政府按省里的序时进度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分季度的序时进度,并加强分析、监测工作,全力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力争更好更快地发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战役实施状况的月度分析和季度分析、调度工作会议制度,分析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金融部门、省控股公司、央属企业、各设区市政府。

  3.加强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按照分行业推进的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机械、电子、石化、轻纺、冶金、建材、医药、森工等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把握行业发展态势,及时了解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和国家在行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导向及对我省的影响,及时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每季度提交一份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信息产业厅、林业厅、各行业协会、学会。

  4.突出重点,提高综合分析监测的质量和水平。一要注重研究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和经济形势变化对本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强省域经济发展的横向比较,注重了解兄弟省、市在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好做法。二要加强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与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围绕工业运行的突出矛盾,重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分析监测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准确把握工业经济走势。三要加强对重要经济指标的监测监控,重点跟踪工业生产、投资、出口、效益等方面主要经济指标。四要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开展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双过半”调研工作,第四季度进行次年新增长点摸底、工业预期目标等方面调研,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围绕热点问题及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普遍性困难进行专项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及时推出工作措施或提出决策建议。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5.突出工业投资的监测分析。把工业投资作为调整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主要监测和把握的重点,在总量监测的同时着重加强分析投资来源、投资产业方向、新项目与技改、高新产业比重等情况,增强投资的拉动力。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各设区市政府等。

  6.突出增加值监测分析。把工业增加值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省市经贸、统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迅速适应指标的调整,侧重分析监测工业发展趋势;在每季度、全年全省及各市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中,以工业增加值指标为主,产值指标作为参考;指导工业企业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以提高工业增加值为目标组织生产经营,为拉动全省生产总值的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统计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7.强化监测分析工作的激励机制。围绕实现全年工业总量的目标任务建立考评制度,对工作力度大、工作措施有效、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安排工业运行分析监测专项工作经费,保证综合分析监测、重点专题调研等活动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二)稳定存量工业,确保持续增长

  1.抓重点行业,为全省工业增长提供支撑。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继续抓好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并细化分类,把握优势,充分利用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市场好、增加值率高、对就业贡献大的企业要集中优势资源向其倾斜,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的稳定增长;继续抓好轻纺工业这个传统优势行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充分发挥电力工业作为基础工业的作用,继续做好电力增供促销工作,在向社会和工业企业提供电力保障供应的同时,做大自身的经济总量。继续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发挥名牌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加快重点行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应对国际技术壁垒,按照国家出口结构支持导向,支持出口增长潜力大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有效促进产品扩大出口;加快国家检测中心的建设,为优势产业做强做大、推进产业集聚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2.抓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确保实现平稳增长。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集中优势资源向对产业、行业起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领袖型、龙头型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倾斜,强化服务工作。各部门联手形成合力,为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快通关,做好检验检疫、提供国际市场信息、推动产业链配套和招商、推动地域生产性服务业发育等,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扶优扶强,为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平稳增长。

  各设区市要制定所在市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办法,建立省、市重点工业企业实时动态月专报制度,包括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经营取得新成效、采取新举措等。要安排专项力量,包括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运行分析、监测、协调、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3.抓中小企业发展,从源头上培育总量。

  (1)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省经贸委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建一批综合性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对省、市、县专业性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开拓、 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省委政研室。

  (三)抓自主创新、实现产品质的提升

  1.抓好企业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抓手,继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中建设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突出抓一批在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辅导、培训、储备等引导工作;产业技术开发体系建设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为抓手,总结现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经验,研究出台《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龙头企业的科技资源,建立以产学研联盟为主要内容的面向行业中小企业的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今年要在新能源、功能材料、自动控制等领域支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区域产业集群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今年重点做好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具备建立技术服务业条件县区的试点示范工作。抓好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企业研发投入的税收政策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的细化实施。

  2.组织实施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发布福建省技术创新项目导向目录。设立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化建设、电子信息等十二个领域技术创新导向,按照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企业信息化专业、消化吸收再创新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项等。组织实施技术创新示范项目200项左右,突出解决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推动一批高技术项目的研究和开发,着力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推动产学研联合。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共建产学研联盟或研发机构,重点推动泉州海天轻纺与上海东华大学建立技术战略联盟,支持三明市政府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建立战略联盟。加快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着力打造服务我省产业发展的科技平台。做好“6?18”工作,进一步建立“6?18”项目对接的长效机制,完善“6?18项目服务中心”体系建设。举办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性或区域性的产学研现场会、洽谈会和对接会,组织征集、推介企业技术需求300项以上,推介500项可转化的项目成果,对特别重大的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建立对外技术招标制度,完成项目成果对接、技术需求对接各100项。完成“6?18”福建工业馆的组织参展工作,组织300家企业、邀请50名专家携项目成果参展、参会,重点做好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传统产业、风险投资等六个展区的布展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

  4.做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的建设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加大企业技术创新费用抵扣所得税和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做好有关自主创新政策的文件汇编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新产品鉴定管理及优秀新产品评选工作,提高新产品在工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贵重设备仪器资源,做好重要研发仪器设备及中试装备的对外开放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

  5.抓好品牌创建工作。健全福建省工业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行“追求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培育一批重点产品品牌和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地区域品牌,支持名牌产品产量与品种有效扩大。研究建立“福建省最具竞争力品牌”认定体系,继续开展“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和“品牌万里行”、福建品牌产品巡回推介活动,加大品牌保护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知名企业、知名产品和区域品牌。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打造一批国家“出口免检”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提高闽货和闽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各设区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福建省“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行福州支行,省外经贸厅、省台办、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教育厅、省技术监督局、省海洋渔业局、福州海关等单位组成,省经贸委负责牵头召集,定期研究沟通战役各阶段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和产业行动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建设一批对发展临港工业具有全局性意义、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加快省重点项目中的临港工业在建项目建设,并大力推动预备重点项目尽快转为开工项目。

  省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一五”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专项规划》以及各产业行动方案。围绕规划和行动方案中的产业发展重点,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

  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加速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为产业集群的培育和提升提供科技支撑。

  (三)加强协调服务

  落实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项目领军人才的作用,强化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补偿、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协调和保障,形成高效率的项目推进机制。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完善重点项目跟踪调度制度,7月份召开省重点工业项目调度会,检查落实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6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重点项目计划的工业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证项目用地。

  (四)突出专项资金导向和引领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各级政府加大对重点工业大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可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形式予以支持,并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以争取支持。

  今年安排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引导资金和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资金),支持投资重点引导专题及技术创新引导目录所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凡是符合引导专题及引导目录的工业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均可申报,经专家评审列入省重点项目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予以引导资金的支持。

  (五)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按照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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