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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陕西、甘肃等地区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10-10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发〔2007〕177号

发布日期:2007-10-10

执行日期:2007-10-10

生效日期:1900-1-1

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陕西、甘肃等地区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10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陕西、甘肃等地区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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