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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7-12-19

发文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延政办发(2007)132号

发布日期:2007-12-19

执行日期:2007-12-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果品、蔬菜、禽蛋、肉类及小杂粮等农产品顺畅销售,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壮大农产品流通组织

  1、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企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重点培育发展、扶持壮大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完善营销企业—协会—农户的连接机制,逐步把营销企业培育成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已经建立的专业协会和合作社要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发挥其在开拓市场、信息服务、价格协调、产品推广、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等方面的作用。

  3、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队伍。组织发展农产品营销大户,加强管理,引导其规范经营。切实加强农民经纪人工作,组建乡镇农民经纪人协会,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在自愿基础上组织会员联合结帮闯市场。建立健全农民经纪人台帐制度,将农民经纪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逐步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行农民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

  二、培育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4、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各级政府要通过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启动民间资本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围绕全市果品、粮食、蔬菜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建立起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手段先进、管理科学、辐射面广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搞活农产品流通创造条件。对现有的农产品流通市场要进行全面改造,改善硬件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引进现代经营方式,提高市场的现代化水平。

  5、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紧紧依托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充分利用其它信息资源,不断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农业信息网络对各乡镇、重点村、营销组织和产业大户的全覆盖。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队伍建设,选用一批懂市场营销知识、有敬业精神的人员从事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农业信息网和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纸都要开通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专栏。要做好农产品供求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加强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与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

  6、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各级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动植物检疫、检测部门,要加强检疫检测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加大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力度,严禁农药、兽药、添加剂残留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上市。要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强区域合作,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

  7、加强订单农业管理。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与广大农户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经营组织。双方要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强化订单双方的 示范文本的使用。动植物检疫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对送检的农产品要随到随检,对鲜活农产品一律先检疫后收费,检疫费按最低标准收取或协议收取,不得重复检疫和收费。

  六、切实加强农产品流通的组织领导

  16、加强领导,各方配合。市、县区政府都要成立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副县区长任组长,计划、经贸、农业、林业、畜牧、财政、交通、乡企、粮食、物价、工商、质监、地税、农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17、责任到人,目标管理。市政府把农产品流通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对在农产品流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农产品营销中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部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产品,以及在培育有机食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政府要重奖。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营销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动员广大农民找市场、跑市场、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搞好农产品营销。

  18、切实加强农产品营销的宣传工作。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信息网站等宣传媒体,要广泛宣传农产品营销、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信息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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