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7-09-12

发文单位:重庆市物价局

文  号:渝价〔2007〕483号

发布日期:2007-9-12

执行日期:2007-9-25

生效日期:1900-1-1

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

  你办《关于变更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收费主体的请示》(渝招办文[2007]12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2006年制定了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经研究,现将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教育大学英语教学水平考试PVC卡、电子档案采集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

  二、该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所收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布,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社会的监督。

  四、该通知从2007年9月25日起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