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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泉州造船工业有限公司合资建设造船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

时间:2007-02-01

发文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闽发改工业〔2007〕87号

发布日期:2007-2-1

执行日期:2007-2-1

生效日期:1900-1-1

泉州市发改委: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泉州造船工业有限公司合资建设造船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工业[2007]152号)转发给你委,请督促项目业主按批复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二○○七年二月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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