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文 号:浙交复〔2014〕34号
发布日期:2014-4-30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104国道新昌境内局部路段进行整治的请示(绍市交〔2013〕101号)悉。2013年6月5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整治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104国道新昌桃树坞至关岭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暂缓实施,而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一级标准改建工程目前进展顺利,计划于2014年底建成。为使现状104国道新昌关岭段(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与在建的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顺畅衔接,需对104国道新昌关岭段进行整治。该项目的实施,对提高该路段的通行能力,改善行车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104国道新昌关岭段主线约0.1公里进行整治,同步实施老104国道改移约0.24公里,该项目合计实施里程约0.34公里,其中桥梁50米/1座,并对104国道K1641+400附近开挖视距台。
三、工程技术标准赞同该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设计。主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由双向四车道2×11.25米渐变过渡到双向两车道12米。老104国道改移按三级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
桥涵应满足建筑限界要求。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四、其余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请设计单位根据本批复意见,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省厅审批。
五、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150万元以内。
六、该项目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请按本批复要求做好下阶段工作,并做好道路沿线红线控制。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立异,电话:0571-878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