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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5-06

发文单位:浙江省供销社

文  号:浙合业〔2014〕103号

发布日期:2014-5-5

各有关市、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农发办:

  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滚动计划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4〕1号)要求,现就我省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今年我省将选择18个县(市、区)组织申报。其中嵊州、上虞、义乌、嵊泗、温岭、淳安、定海、青田、景宁为2014年未安排的储备项目,建德、安吉、秀洲、新昌、椒江、庆元、开化、武义、浦江为新申报项目。

  申报合作社项目:淳安、建德、安吉、秀洲、新昌、义乌、浦江、嵊泗、定海、温岭、椒江、庆元、景宁、青田。

  申报龙头企业项目:上虞。

  申报产销对接项目:嵊州、开化、武义。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联合行文报送至省供销社(项目申报书或可研报告6份,地方财政投入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各4份),农发办不在财政部门的,须同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送电子版。相关文件可到全国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on)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站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中查询。

  省供销社和省农发办将根据我省资金控制性指标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申报项目。对通过省级评审,因资金控制指标限制未能安排的将作为储备项目,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中优先安排。

  (联系人:陈锡锋、贾辉,电话:0571-87078782、87040379,Email:cxf3365@sohu.com)。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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