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文 号:渝商委函〔2007〕261号
发布日期:2007-11-14
执行日期:2007-11-14
生效日期:1900-1-1
巫溪县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最近,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在对你县采访时发现,县内赵家坝和家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内存在私屠滥宰窝点,导致未经检疫、检验的私宰猪肉流入市场,进入市民餐桌,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拟于11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巫溪县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建议巫溪县人民政府一是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二是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滥宰不法行为。要切实组织商贸、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彻底依法取缔暴露出来的私屠滥宰窝点;三是要加强督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通过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规范全县生猪屠宰管理,保证“两个100%、一个95%”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特此函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