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方碑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时间:2007-08-22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函〔2007〕233号

发布日期:2007-8-22

执行日期:2007-9-1

生效日期:1900-1-1

省电力公司:

  根据现行电价政策,为规范电价管理,现将内江市的方碑水电站(装机容量1×125千瓦)、天宫水电站(装机容量4×100千瓦)、建国水电站(装机容量2×75千瓦)、板力水电站(装机容量(2×160千瓦)、大石桥水电站(装机容量1×100千瓦)和黑水凼水电站(装机容量3×100千瓦)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8元,从2007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2007年8月22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