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省物价局
文 号:闽价服〔2007〕318号
发布日期:2007-8-17
执行日期:2007-8-17
生效日期:1900-1-1
龙岩市物价局、龙岩市交通局:
你们《关于汽车客运票价下浮幅度问题的请示》(龙发改价[2007]价93号)收悉。关于汽车旅客运输票价下浮幅度问题,根据《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闽价[2003]服53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线路票价已授权设区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制定,下浮幅度请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旅客浮动运价的规定执行。
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