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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08-13

发文单位:四川省物价局

文  号:川价发﹝2007﹞139号

发布日期:2007-8-13

执行日期:2007-8-13

生效日期:1900-1-1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现将发改电﹝2007﹞2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执行,确保各地成品油市场供应。

  2007年8月13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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