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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11-16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07-11-16

执行日期:2007-11-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内各大型零售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将汇报提纲要求内容及检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22号前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系人:马永宁; 电话:86689088 86689439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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