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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1-14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发改环资[2014]19号

发布日期:2014-1-6

生效日期:201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规定和要求,为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我们制定了《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月6日

附件

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加快节能低碳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建立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节能技术,是指促进能源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对环境影响、遏制能源资源浪费的技术。节能技术主要包括能源资源优化开发技术,单项节能改造技术与节能技术的系统集成,节能型的生产工艺、高性能用能设备,可直接或间接减少能源消耗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技术,以及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低碳技术,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为基本特征的技术,广义上也包括以减少或消除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特征的技术。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遴选和推广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和推广的组织工作,实行自愿申报、科学遴选,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推广和动态更新的原则。

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遴选、评定、推广、培训等,不向技术提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申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印发通知征集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明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时限要求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为节能技术组织申报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低碳技术组织申报单位。

组织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研究机构等技术提供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节能低碳技术组织申报单位应汇总整理符合条件的技术,填写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技术提供单位也可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 报告(模板附后)。

(四)由具有节能监察资质单位或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实际运行1年以上的实际应用案例测试报告(对已经投入市场的节能低碳技术)。

七、可选附件

(一)技术鉴定报告或产品能效检测报告。

(二)查新报告。

(三)获奖证明。

(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节能技术认定证书。

(五)权威监测机构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六)中试验收报告。

(七)产品系列化说明。

案例分析报告模板

一、案例简介

(一)案例应用单位。

(二)案例应用节能技术情况。

(三)案例能耗监测情况。

二、案例内容

(一)节能改造前用能情况。

(二)节能改造内容。

(三)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果分析。

(四)节能改造投资额、效益和投资回收期分析。

三、能耗监测内容

(一)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运行1年以上的实际应用测试报告。

(二)节能量测算结果。

(三)节能效益测算结果。

四、案例应用单位反馈

(一)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改造效果的评价。

(二)案例应用单位对节能技术的评价。

(三)应用证明(包括采购合同或发票、用户证明等)。

五、结论(需应用单位盖章)

附件3

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

节能技术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E-mail 邮 编

通信地址

节能技术基本情况

技术名称

适用范围

与该技术相关的能耗现状

技术

内容 基本原理

关键技术

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鉴定、获奖情况

节能能力

经济效益 单位节能量投资额

投资回收期

技术先进性

技术可靠性

行业特征指标

典型应用案例情况 概述应用单位、节能改造情况、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组织申报单位意见(盖章)

附件4

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

低碳技术名称

技术类别 □零碳技术 □减碳技术 □储碳技术

所属领域

该技术应用现状及产业化情况

容 主要技术内容

关键技术

工艺流程

主要技术指标

技术来源

技术鉴定情况

技术应用条件或范围

技术推广障碍及建议

典型用户

推广前景和碳减排潜力 目前已推广比例(%)

预期推广比例 (%)

该技术平均投资规模(万元)

该技术的平均碳减排量(tCO2)

2015年预期可形成的碳减排潜力(tCO2)

已实施的典型案例(至少两项)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条件

主要建设或改造内容

主要设备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建设期

项目减排量(折tCO2)

项目减排成本(万元)

项目经济、环境及社会效益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技术申报单位联系人

单位名称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邮 编

E-mail 传 真

通信地址

附件5

二氧化碳减排量估算方法及参数选择

减排途径 碳减排量估算方法说明 相关参数选取

节能和提高能效

及燃料替代 根据节能量乘以相应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估算。或根据替代前后不同能源品种相应的排放量之间的差额进行估算。 各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分别为:

煤炭:2.64tCO2/tce

石油:2.08t tCO2/tce

天然气:1.63 tCO2/tce

电:0.75kgCO2/ /kWh

原料替代或减少 根据每减少吨水泥熟料、钢铁、石灰和电石等产生的减排量进行估算。 水泥熟料:0.53 tCO2/t

钢铁:0.68 tCO2/t

石灰:0.18 tCO2/t

电石:1.0tCO2/t

减少非CO2温室气体排放 可以利用不同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 非CO2温室气体的折算当量系数分别为:

CH4: 21

N2O: 310

SF6: 23900

HFCs:

HFC-23: 11700

HFC-32: 650

HFC-125: 2800

HFC-134a: 1300

HFC-143a: 3800

HFC-152a: 140

HFC-227ea: 2900

HFC-236fa: 6300

PFCs:

CF4: 6500

C2F6: 9200

注:Ⅰ 如果申报的低碳技术实现减排的途径为以上途径之一,可按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估算;如果实现减排包含两种以上途径,则总碳减排量为各类途径所产生的减排量之和。

Ⅱ 考虑到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值尚没有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属机构所接受,表中非CO2温室气体采用的折算当量系数源于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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