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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8年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8-07-10

发文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郑政办〔2008〕27号

发布日期:2008-7-10

执行日期:2008-7-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08年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

  郑州市2008年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精神,推动我市广播电视事业跨越式发展,2008年市委、市政府把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5万户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列入政府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中,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和覆盖水平,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有利于在广大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新风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工作目标

  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5万户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让偏远农村的农民收听收看到内容丰富、符合标准、高质量的数字电视节目,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开阔农民致富思路,繁荣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有关施工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年底实现5万农村用户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入户,使当地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4套以上的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同时要强化工程管理,做到建管并重,确保正常运转、长期运转,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资金筹集及使用

  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配套资金,政府每户补贴200元,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终端用户2008年全年收视费可作为安装施工初装费用。配套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两级政府配套资金统一划拨到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帐户,由市政府按照标准统一对数字机顶盒招标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县(市)、区要积极宣传政策、准确统计用户、按时上报材料。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对没有达到收视标准的农户进行统计,同时把各村农户自愿报名安装的情况进行登记,把资料上报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

  (二)组织施工

  各县(市)、区根据无线数字电视目标任务分配情况,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批量领取数字机顶盒,按照有关施工标准和施工流程进行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同时做好安装用户的资料登记上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科学管理。

  (三)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要把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统计上报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市广电局将联合各有关部门对无线数字电视入户情况进行定期批量验收,每个月组织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配发下批机顶盒,确保用户即安即通。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无线数字电视的安装任务。(二)落实资金,加强管理

  广播电视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组织工作,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同时制订具体的资金使用办法,对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建立机制,强化管理

  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5万户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该项工作督查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维护到位,使这一惠民工程发挥更大效益。

  附件: 2008年郑州市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政府补贴资金和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计划补贴户数  市政府补贴资金  县市配套资金  
荥阳市  8000户  80万元  80万元  
新郑市  8000户  80万元  80万元  
巩义市  8000户  80万元  80万元  
新密市  8000户  80万元  80万元  
登封市  4000户  40万元  40万元  
中牟县  3500户  35万元  35万元  
上街区  1000户  10万元  10万元  
二七区  2000户  20万元  20万元  
中原区  2000户  20万元  20万元  
金水区  1000户  10万元  10万元  
管城回族区  1000户  10万元  10万元  
惠济区  2000户  20万元  20万元  
经济开发区  1500户  15万元  15万元  
总 计  50000户  500万元  500万元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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