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物价局
文 号:浙价检〔2008〕180号
发布日期:2008-5-26
执行日期:2008-5-2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规范电信、邮政企业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电信邮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049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市电信、移动分公司由省物价局直接检查,联通、网通、铁通分公司由各市直接检查,各县(市、区)做好配合工作;邮政资费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检查。专项检查从2008年6月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检查分两个阶段:6月1日至7月2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为处理整改阶段,个别地方及情况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检查处理时间。重点检查阶段省物价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二、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检查的范围是所有经营或代办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企业。检查的时限是2007年1月以来电信邮政资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违反国家 上的金额。
2、金额精确到百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