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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00]17号
发布日期:2000-7-10
执行日期:2000-7-15
陕西省高级人 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复